自備餐具:台灣環保政策的核心推動與實踐
自備餐具是指消費者自行攜帶可重複使用的環保容器用餐,已成為台灣政府推動減量政策的重點,涵蓋從政府機構到商業餐飲的全面執行。
政策定義與範疇
自備餐具對應的是禁用一次性餐具的環保政策。根據台北市法規,一次性餐具包括塑膠類(杯、碗、盤、餐盒、湯匙、刀叉等)、紙類容器及竹木製免洗筷,而環保餐具則指以陶、瓷、玻璃、不銹鋼等材料製成、可重複清洗使用的容器。
消費者自備環保餐具時,業者不應提供個人免洗餐具,包含紙盤、紙杯、湯杯、筷匙刀叉及打包盒袋,但盛裝餐點的器皿、保溫設備及餐巾紙等則不在限制範圍內。
執行機制與優惠政策
政府機構層面
台北市、台中市及宜蘭縣等地政府已率先在所屬機關、學校實施禁用一次性餐具,要求員工師生自備環保餐具。同時設置飲水機減少包裝飲用水使用,並對未自備環保餐具的消費者提供以下選項:
- 販售環保餐具供購買
- 以押金方式借用環保餐具,歸還時退還押金
商業餐飲優惠
多家餐飲業者提供自備環保餐具折扣,例如全家便利商店飲品折抵3元、禾順自助餐折抵2元,以誘導消費者養成自備習慣。大專院校如陽明校區餐廳也提供自備環保容器的折扣優惠。
政策背景與目標
這項政策源於行政院環保署的推動,旨在改變民眾生活習慣,誘導民眾逐步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環保新觀念,減少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等一次用產品對資源耗用及環境污染的影響。政府機構率先執行,期望發揮示範效應,逐步擴大至全社會。
